党政联席会议制度

作者:浏览:时间:2018-11-16

为促进党政工作科学化、民主化、规范化,提高领导水平和工作效率,结合工作实际,制定本制度:

一、议事范围

1、传达贯彻学校有关重要文件、会议精神及重要决定和领导同志重要指示。

2、研究讨论长德校区制定的决定、规定、制度。

3、讨论决定金额较大的维修、维护等项目。

4、研究申报长德校区年度财务预算。

5、研究讨论长德校区干部培养、推荐、人员奖惩等事宜。

6、研究必须由党政联席会处理的其他工作和突发事件。

二、会议议题

1、会议需讨论决定的议题,由书记或主任确定。各部门如有需要向党政联席会汇报的事宜,或需提交会上讨论决定的事项,应提前将经分管领导审定后的汇报和讨论的材料(内容包括:汇报要点、需讨论决定的事项,对所提问题解决的办法、建议和方案、文件等)交到综合科存档。

2、除临时召集的会议以外,每次党政联席会的日期及有关材料,由综合科提前通知每个参会人员,以做好议事准备。

3、党政联席会一般不临时增加议题,如确需临时增加议题,应征得会议主持人的同意。

三、议事程序和要求

1、议事程序:由提出议题的部门分管领导或本部门负责人就所需研究、讨论的事项做汇报说明,参会成员就此议题发表意见,主持人征求参会人员意见后,归纳集中做出决定。

2、参会要求:

(1)党政联席会实行例会制度,每月召开一次,如遇重大或急办事项,支部书记可临时召集会议。

(2)参会人员由长德校区党政班子成员组成;对涉及有关部门的事项,必要时邀请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。

(3)会议由综合科派专人负责记录,并编发会议纪要。会议纪要由书记或主任签发。会议涉密内容在公开前,不准传达和扩散。

(4)参加会议人员应按时出席会议,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,必须向会议主持人亲自请假。未经领导同意,不得缺席。

(5)会议的督察督办工作由综合科负责,对未按时落实会议精神的,由综合科进行督促落实。

长德校区直属党支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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