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健全党内民主生活,加强党内监督,使组织生活会制度化、规范化,特制定如下制度:
一、组织生活会的基本内容。每次组织生活会,支部书记、副书记要根据上级要求和支部的实际情况,重点解决一、二个问题。要重点解决支委自身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遵守党的纪律,民主集中制,密切党群关系,端正工作态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。
二、召开组织生活会的时间。组织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,如遇有特殊情况,可随时召开,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。
三、组织生活会的准备。全面审视工作思想实际,确定组织生活会的主题。组织生活会前,可采取“群众提、自己找、上级点、互相帮”的办法,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,结合实际确定组织生活会的主题。组织生活会的主题及开法确定后,一般应在开会前一周通知党支部成员,要求每个人都要认真做好准备,写出发言材料。组织生活会前,要将开会的日期、内容报告校组织部。
四、组织生活会遵循的原则。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,要实事求是地谈自己的思想、心得、感受、体会,诚恳地接受批评和建议,友好负责地指出别人的缺点和不足,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。开展互相批评,要坚持实事求是,既要坚持原则,又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,采取与人为善的态度。对群众提出的意见,正确的要诚恳接受并切实改正;不符合事实或不完全符合事实的,要实事求是地做出说明。针对检查和反映出的问题,党支部要认真研究,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。
五、组织生活会上要做好会议记录。要认真全面、尽量采取详细记录法,要力争真实,准确,不能随意增删、更改,重要内容要避免遗漏。
六、组织生活会结束后,要写出组织生活会情况报告,在会后一周之内报送学院组织部。并做好资料保存工作(组织生活会原始记录、会议的基本情况,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等)。
七、组织生活会的通报情况。要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群众通报组织生活会的情况。通报的主要内容包括对群众意见的反馈,对相关问题的整改措施,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作好说明等。